万:形声。“万”,甲骨文呈蝎子形。本义:蝎1.数目,十个一千;2.喻极多;3.极,很,绝对;又作姓氏用词。
邦:多指古代封国或者领域。此外还有同名专辑。
为:多音字,一般表示做(作为),表示为某人做某事。有时也表示被动。
宪:基本字义为法令:~章。~令。~兵。指“宪法”:违~。立~。制~。
万邦:1、所有诸侯封国。后引申为天下,全国。《书·尧典》:“协和万邦,黎民於变时雍。”《诗·大雅·文王》:“仪刑文王,万邦作孚。”郑玄笺:“仪法文王之事,则天下咸信而顺之。”三国魏曹植《上责躬应诏诗表》:“君临万邦,万邦既化。”唐白居易《贺雨》诗:“遂下罪己詔,殷勤告万邦。”明张居正《恭励圣学诗》:“元后辅万邦,绥猷良不易。”刘师培《古书疑义举例补·虚数不可实指之例》:“古代邦国狭小,虞夏之交,计有万国,而后世遂有万邦之语。”2、泛指众多的国家。郭沫若《新华颂·毛泽东的旗帜迎风飘扬》:“我们反抗侵略,睦邻万邦,要保卫世界和平,必须有力量。”
邦宪:1、《诗·小雅·六月》:“文武吉甫,万邦为宪。”毛传:“宪,法也。”后因以“邦宪”指国家大法。唐韩愈《顺宗实录一》:“宜加贬黜,用申邦宪。”宋曾巩《张颉知均州制》:“内不能统齐士吏,外不能绥靖华夷,致兹绎骚,自干邦宪。”清严允肇《送宋荔裳按察四川》诗:“大夫秉邦宪,兢兢志靡他。”2、借指执法官,如御史大夫,刑部尚书、侍郎等。唐韩愈《为裴相公让官表》:“既领臺纲,又毗邦宪。”马其昶校注:“陈景云曰:元和十年,晋公以中丞兼刑部侍郎,故曰又毗邦宪,非别除也。”唐韩愈《祭马仆射文》:“公兼邦宪,以副经纪。”旧注:“十二年,以摠兼御史大夫,充淮西行营诸军宣慰使。”
六月(佚名)
文武吉甫,万邦为宪。吉甫燕喜,既多受祉。来归自镐,我行永久。饮御诸友,炰鳖脍鲤。侯谁在矣?张仲孝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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