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:从正从攵。;会意兼形声。从攴从正,正亦声。攴敲击。统治者靠皮鞭来推行其政治。“正”是光明正大。本义:匡正。;汉字,释义:治理国家事务:政治、政府、政客(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)政变。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:邮政、民政。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:家政。
事:一般指社会和自然界上的事情,事务,现象,情况等。在哲学上,事的定义:就内涵方面而言:事是指质量空间分布的随时变化。因为物质是质量空间分布,所以事也可定义为:物质随时间的变化。就外延方面而言:事包含宇宙中发生的所有事件。事是所有精神事件的统称。宇宙中的事都必须经历时段,所以都是精神事。这个事概念的外延不仅包括人类之事,也包括动物事、植物事、细菌事、病毒事等等生命体之事,还包括所有非生命体之事。
一:是阿拉伯数字中最小的正整数。它广泛应用于很多领域,比如在计算机技术中;与0是计算机储存的基本单位;在音乐领域;代表音阶中的;个基本音级一,汉字的基本笔画,也可单独成为汉字,基本释义是最小的正整数。常用以表示人或事、物的最少数量。
埤:增加。〔埤堄〕城墙上的矮墙,即女墙。
遗:的从辵,部首是辶,从贵。基本字义1.丢失2.漏掉3.丢失的东西,漏掉的部分4.余,留5.死人留下的6.不自觉地排泄7.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8.抛弃
我:会意。从戈,从戈。我表示兵器。甲骨文字形象兵器形。本义兵器。基本义第一人称代词;自称;自己;我,施身自谓也。--《说文》;观我生。--《易·观卦》;万物皆备于我矣。--《孟子·尽心上》;又如我行(我这里);我身(我自己;我这个人);我咱(我自。我,我自己);我见犹怜(形容女子容貌姿态美丽动人);我家(自己。我们家);我侬(方言。我)--按上古时代,吾;和我在语法上有分别。吾不用于动词后面作为宾语;今者吾丧我。--《庄子》
政事:1、政务。《书·皋陶谟》:“政事懋哉!懋哉!”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书记》:“虽艺文之末品,而政事之先务也。”瞿秋白《论大众文艺·大众文艺和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》:“说书就是说书,你说一件政事,你用你的人话说得清清楚楚,头头是道。”2、谓有处理政治事务的才能。《晋书·王棱传》:“从兄导以棱有政事,宜守大郡,乃出为豫州太守。”元刘祁《归潜志》卷九:“赵以其(杨之美)学问、政事过人,雅重之。”
埤遗:1、犹厚加。《诗·邶风·北门》:“王事敦我,政事一埤遗我。”毛传:“埤,厚也。”朱熹集传:“遗,加也。”
一事:1、一件事。《淮南子·缪称训》:“察於一事,通於一伎者,中人也。”南朝梁萧统《文选序》:“若其纪一事,咏一物,风云草木之兴,鱼虫禽兽之流,推而广之,不可胜载矣。”宋陈亮《上孝宗皇帝第一书》:“纲纪总摄,法令明备,郡县不得以一事自专也。”清郑燮《赠博也上人书》诗:“独有老僧无一事,水禽沙鸟听关关。”杨朔《三千里江山》第十三段:“不经一事,不长一智。”2、同一件事;同一类事。《公羊传·僖公元年》:“此一事也,曷为復言齐师、宋师、曹师?不復言师,则无以知其为一事也。”《后汉书·桓谭传》:“又见法令决事,轻重不齐,或一事殊法,同罪异论,姦吏得因缘为市。”清李渔《闲情偶寄·词曲·结构》:“同一月也,出於牛氏之口者,言言欢悦;出於伯喈之口者,字字凄凉。一座两情,两情一事,此其针线之最密者。”3、专一其事。《管子·心术下》:“一事能变曰智。”尹知章注:“能专一其事,能变而动之谓智也。”4、服役一次。《汉书·贾捐之传》:“孝文皇帝閔中国未安,偃武行文,则断狱数百,民赋四十,丁男三事而一事。”5、方言。业务或组织上有关系的。如:这家药铺和北京同仁堂药铺是一事。
遗事:1、前代或前人留下来的事迹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兵家者,盖出古司马之职,王官之武备也……《司马法》是其遗事也。”唐张乔《送朴充侍御归海东》诗:“来往寻遗事,秦皇有断桥。”郭沫若《残春》一:“我对着这种风光,每每想到古人扁舟载酒的遗事。”2、犹馀业。《史记·乐毅列传》:“夫齐,霸国之餘业而最胜之遗事也。”3、谓弃置不管世事。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政事》:“公之遗事,天下亦未以为允。”宋陆游《仪曹直庐》诗:“而我正遗事,枕藉书一牀。”4、过失之事。宋石介《上孔中丞书》:“如有钳缄其口,朝廷有闕政,国家有遗事。”5、身后之事。宋曾巩《故翰林侍读学士钱公墓志铭》:“公与余尝为僚,相善,其且殁,以遗事属余,而其家因来乞铭。”
北门(佚名)
王事敦我,政事一埤遗我。我入自外,室人交遍摧我。已焉哉!天实为之,谓之何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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