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:会意。从一,从白。白假借为百。本义数词;百,十十也。--《说文》;律中百钟。--《淮南子·时则》;虽人有百手,手有百指,不能指其一端。--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;又如百辆之迎(用隆重仪式迎娶新妇);百日(一百天;人死后的一百天,请僧道诵经或作道场);百户(一百户人家;统兵百人之官;概数。言其多,许多的,众多的;千禄百福。--《诗·大雅·假乐》;将军百战死,壮士十年归。--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;猿则百叫无绝。--吴均《与朱元思书》
辟:本义:君主(bi) 衍义:又用作姓
为:多音字,一般表示做(作为),表示为某人做某事。有时也表示被动。
宪:基本字义为法令:~章。~令。~兵。指“宪法”:违~。立~。制~。
百辟:1、诸侯。《书·洛诰》:“汝其敬识百辟享,亦识其有不享。”孔传:“奉上谓之享。言汝为王,其当敬识百君诸侯之奉上者,亦识其有违上者。”《国语·鲁语上》:“其周公、太公及百辟神祗实永饗而赖之。”韦昭注:“辟,君也。”《文选·张衡<东京赋>》:“然后百辟乃入,司仪辨等,尊卑以班。”薛综注:“百辟,诸侯也。”2、百官。《宋书·孔琳之传》:“羡之(徐羡之)内居朝右,外司輦轂,位任隆重,百辟所瞻。”唐白居易《醉后走笔酬刘五主簿长句之赠》诗:“閶闔晨开朝百辟,冕旒不动香烟碧。”宋苏轼《代普宁王贺冬表》:“臣猥以暗弱,仰荷诲怜,敢先百辟之朝,以祝万年之寿。”清袁枚《随园诗话》卷四:“昔人称谢太傅(谢安)功高百辟,心在一邱。”
百为:1、多种作为。《书·多方》:“乃胥惟虐于民,至于百为,大不克开。”唐李邕《海州大云寺禅院碑》:“四益风驱,百为火灭。”宋曾巩《兵间》诗:“世上固自有百为,兵间乃独求一试。”何启胡礼垣《新政论议》:“一曰开铁路以振百为。”
宪辟:1、法纪。《南齐书·垣崇祖传》:“除恶务本,刑兹罔赦。便可收掩,肃明宪辟。”
桑扈(佚名)
之屏之翰,百辟为宪。不戢不难,受福不那。兕觥其觩,旨酒思柔。彼交匪敖,万福来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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