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: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,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,如以前、二十岁以下。表示用、拿,如以少胜多、以毒攻毒。表示因如何以知之,不以人废言。表示目的,如以待时机。表示于、在,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以;949年;0月;日宣告成立。也作连词,同“而”,如城高以厚。
我:会意。从戈,从戈。我表示兵器。甲骨文字形象兵器形。本义兵器。基本义第一人称代词;自称;自己;我,施身自谓也。--《说文》;观我生。--《易·观卦》;万物皆备于我矣。--《孟子·尽心上》;又如我行(我这里);我身(我自己;我这个人);我咱(我自。我,我自己);我见犹怜(形容女子容貌姿态美丽动人);我家(自己。我们家);我侬(方言。我)--按上古时代,吾;和我在语法上有分别。吾不用于动词后面作为宾语;今者吾丧我。--《庄子》
贿:(形声。字从贝,从有,有亦声。“有”为“以手持肉”之形,意为“肉食”。“贝”指钱币。“贝”与“有”联合起来表示“用钱替人买肉”。本义:为特定对象吃肉买单。引申义:让特定关系人免费消费。收买。打点)
迁:指移动,搬换,转变的意思。在古代也可指变动官职。迁可做动词,形声词,有死亡,流放的意思。
迁贿:1、搬运财物。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三》:“人计其妻迁贿之期,正当此妇乘垣后日,适相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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