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:六书中的形声字,有一些字左边是部首,代表义符,而右边代表声符。例如江河二字,左边水为部首,是义符,右边为声符。宋人王圣美称之为右文,即依字的形体右边相似或基本相似,又是同音,可以假借。
则:从贝从刂。〈名〉;(会意。金文从鼎,从刀。古代的法律条文曾刻铸在鼎上,以便让人遵守。本义:准则,法则;则,等画物也。——《说文》则,法也;则,常也。——《尔雅》根天地之气,寒暑之和,水土之性,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,虽不甚多,皆均有焉,而未尝变也,谓之则。——《管子·七法》均守平则。——《周礼·大司马》法则以驭其官。——《周礼·太宰》掌则以逆都鄙之治。——《周礼·太史》。注:“亦法也。”有物有则。——《诗·大雅·烝民》天不变其常,地不易其则。——《管子·形势》(3)又如:则天(以天为法,治理天下);则度(法度);则效(则象。效法)(4)等级(由则的划分等级引申而来)《坤》作坠势,高下九则。——《汉书·叙传下》。颜师古注引刘德曰:“九州土田上中下九等也。”(5)古指三百平方里以下的采邑。王莽时以土方五十里为一则,为子男封邑(6)标准权衡器王者制事、立法、物度、轨则,壹禀于六律。——《史记》
佩:会意。从人凡巾。本义系在衣带上的装饰品;佩,大带佩也。--《说文》;青青子佩。--《诗·郑风·子衿》;共王之服玉佩玉。--《周礼·王府》。注王之所带者。;遗余佩兮澧浦。--《楚辞·湘君》;又如佩玖(作佩饰用的浅黑色美石);佩玦(有缺口的环形佩玉);佩珂(用黄黑色玉石制成的佩饰);佩衽(佩玉和衣襟;姓;佩;佩带,把徽章、符号、手枪等戴在或挂在胸前、臂上、肩上或腰间;佩之金玦。--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
觿:古代用骨头制的解绳结的锥子。
虽则:1、即使、纵然。《书·秦誓》:“虽则云然,尚猷询兹黄髮,则罔所愆。”唐罗隐《西川与蔡十九同别子超》诗:“相欢虽则不多时,相别那能不敛眉。”《西游记》第四一回:“虽则久别,还记得他模样。”瞿秋白《乱弹·新英雄》:“他迷恋着‘神秘之街’,虽则有时候要住在亭子间。”
佩觿:1、亦作“佩觹”。亦作“佩觽”。佩戴牙锥。觿,象骨制成的解绳结的角锥。亦用为饰物。佩觿,表示已成年,具有才干。《诗·卫风·芄兰》:“芄兰之支,童子佩觿。”毛传:“觿所以解结,成人之佩也。”汉刘向《说苑·脩文》:“能治烦决乱者佩觿,能射御者佩韘。”唐元稹《王悦昭武校尉行左千牛备身》:“佩觹有趋蹌之美,释褐参待从之荣。”2、书名。宋郭忠恕撰,三卷。上卷主在阐述文字变迁的看法,中下两卷则将形体、声音相似、易混淆的字标明其音义的不同,对于辨别形音义相近字有相当的助益。
芄兰(佚名)
芄兰之支,童子佩觿。虽则佩觿,能不我知。容兮遂兮,垂带悸兮。芄兰之叶,童子佩韘。虽则佩韘,能不我甲。容兮遂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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