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:一般是指曾经,过往。也可以用作姓氏。
不:其本义为名词,指未经缔结构造而直接使用的树杈上的原始巢居;后引申为禁止、不要,还可表示不是、非等,以上读作bù;“不”借为“否”时,读fǒu。
容:包容,宽容;打扮,装饰之意。
刀:象形。小篆字形,象刀形『字部首之一。本义古代兵器名;刀,兵也。象形。--《说文》;刀,到也,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也。--《释名》;刀光照塞月,阵色明如昼。--唐·崔国辅《从军行》;又如刀枪;刀兵;刀瘢(刀伤的褊)。;泛指用来斩、割、切、削、砍、铡的工具;中刑用刀锯。--《国语·鲁语》;有斧钺刀墨之民。--《国语·周语》;帝自捉刀立床头。--《世说新语·容上》;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。--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;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--《聊斋志异·狼三则》
曾不容刀:注释(1):意为黄河窄,竟容不下一条小船。诗句:谁谓河广?曾不容刀。谁谓宋远?曾不崇朝。出自:《河广》诗经
不容:1、不能容纳;不能宽容。《论语·乡党》:“入公门,鞠躬如也,如不容。”邢昺疏:“君门虽大,敛身如狭小,不容受其身也。”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识鉴》:“嵩性狼抗,亦不容於世。”宋王得臣《麈史·忠谠》:“主上富於春秋,吾辈辅导当以德。若使人主轻於杀人,则吾辈亦将以不容矣。”清平步青《霞外攟屑·掌故·端肃案》:“且该革员恭送梓宫由热河回京,輒敢私带眷属行走,尤属法纪所不容。”2、不允许。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:“五降之后,不容弹矣。”宋朱熹《乞修德政以弭天变状》:“其势不容少缓。”3、不免,难免。宋陶穀《清异录·君道》:“人君号能用才者莫如唐太宗。然瀛洲十八人,许敬宗乃得与!如摘瓜手耳,取之既多,其中不容无滥。”4、无须。瞿秋白《赤俄之归途》:“你们在国内比我多见这样的礼教两年,比我知道得多,也就不容我多嘴了。”
不曾:1、未曾,没有。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文学》:“﹝习凿齿﹞后至都见简文返命,宣武问:‘见相王何如?’答云:‘一生不曾见此人。’”元关汉卿《窦娥冤》第四折:“小的认便认得,慌忙之际可不曾问的他名姓。”杨朔《木棉花》:“这里有一座桥昨天炸坏,还不曾修理完好。”
河广(佚名)
谁谓河广?曾不容刀。谁谓宋远?曾不崇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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