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:一般是指曾经,过往。也可以用作姓氏。
不:其本义为名词,指未经缔结构造而直接使用的树杈上的原始巢居;后引申为禁止、不要,还可表示不是、非等,以上读作bù;“不”借为“否”时,读fǒu。
崇:常用以表示高、终了等含义。也做地名,传为夏禹之父鲧所封之地。崇也是我国姓氏之一。
朝: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从日在草中,从月。字象太阳已出草中而月亮尚未隐没形。本义早晨;早晨省亲,子、媳向父母、公婆请安;晨见曰朝…子于父母、妇于舅姑皆是。--《说文解字注笺》;昧爽而朝。(昧爽黎明。朝省视父母)--《礼记·内则》;邦君诸侯,莫肯朝夕。(夕指晚上省视帝王)--《诗·小雅·雨无止》;朝见,封建时代臣见君;盛服将朝,尚早,坐而假寐。--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;相如每朝时,常称病。--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不崇朝:同“不终朝”。
崇朝:1、终朝。从天亮到早饭时。有时喻时间短暂,犹言一个早晨。亦指整天。崇,通“终”。《诗·鄘风·蝃蝀》:“朝隮于西,崇朝而雨。”毛传:“崇,终也。从旦至食时为终朝。”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:“或画一策而綰万金,或谈崇朝而锡瑞珪。”唐陈子昂《晖上人房饯齐少府使入京府序》:“嗟乎!朝廷子入,期富贵於崇朝;林岭吾栖,学神仙而未毕。”元耶律楚材《河中春游有感》诗之四:“崇朝驛骑驰千里,一夜捷书奏九重。”郭沫若《井冈山巡礼》诗:“崇朝霖雨欣方霽,公路断桥不可过。”
不曾:1、未曾,没有。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文学》:“﹝习凿齿﹞后至都见简文返命,宣武问:‘见相王何如?’答云:‘一生不曾见此人。’”元关汉卿《窦娥冤》第四折:“小的认便认得,慌忙之际可不曾问的他名姓。”杨朔《木棉花》:“这里有一座桥昨天炸坏,还不曾修理完好。”
河广(佚名)
谁谓宋远?曾不崇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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