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:赐予也。一勺为与。”会意字,以一、勺示意,勺即酌,以物与人不问所欲,当斟酌而与之。与的本义为“赐予”,为实词。虚词“与”是假借字,可作介词、连词和副词。作连词的“与”,从先秦至现在没有大的变化。介词“与”,唐宋以后又产生了新义,如“使”“将”等义,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又消失了。副词“与”是“举”的通假字,也是多音字。
其:其的古字形如同一只簸箕,是“箕”的初文。后来“其”被假借作第三人称代词,相当于“他(她、它)的、他(她、它)们的”,也作相当于“那、那些”的指示代词用。还可以表示推测、加强祈使语气、加强反问的语气副词用,“其”还可作形容词词头。
黍:从禾从雨。亦称“稷”、“糜子”。古代专指一种子实叫黍子的一年生草本植物。其子实煮熟后有粘性,可以酿酒、做糕等。黍,禾属而黏者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今北方谓之黄米。天子乃以雏尝黍。——《礼记·月令》。黍形声。从禾,雨省声。本义植物名。亦称“稷”、“糜子”。黍是中国最早用于耕作的植物之一。古代专指一种子实叫黍子的一年生草本植物。其子实煮熟后有粘性,可以酿酒、做糕等。
稷:1.古代称一种粮食作物,有的书说是黍一类的作物,有的书说是谷子(粟)。2.古代以稷为百谷之长,因此帝王奉祀为谷神3.姓。
与其:1、连词。在比较两件事或两种情况的利害得失而表示有所取舍时,“与其”用在舍弃的一面。《书·大禹谟》:“与其杀不辜,寧失不经。好生之德,洽于民心。”《楚辞·九辩》:“与其无义而有名兮,寧穷处而守高。”唐韩愈《送李愿归盘谷序》:“与其有誉於前,孰若无毁於其后;与其有乐於身,孰若无忧於其心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十八回:“有了钱,与其这样化的吃力不讨好,我倒不如拿来孝敬点给叔公了。”曹禺《雷雨》第四幕:“你错了,与其说我怕你,不如说我怕我自己。”
黍稷:1、黍和稷。为古代主要农作物。亦泛指五谷。《书·君陈》:“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”晋葛洪《抱朴子·明本》:“珍黍稷之收,而不觉秀之者丰壤也。”2、《诗·王风·黍离》:“彼黍离离,彼稷之苗。”后因以“黍稷”为感叹古今兴亡之典。宋韩琦《寄题广信君四望亭》诗:“古道入秋漫黍稷,远坡乘晚下牛羊。”王闿运《上征赋》:“访故宋之殿闕兮,宜黍稷之离离。”参见“黍离麦秀”。
其与:1、犹难道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"其居火也久矣,其与不然乎。"杜预注:"言必然也。"
稷黍:1、泛指五谷。《诗·唐风·鸨羽》:“王事靡盬,不能蓺稷黍。”郑玄笺:“我迫於王事,无不攻緻,故尽力焉。既则罢倦,不能播种五穀。”三国魏曹植《应诏》诗:“经彼公田,乐我稷黍。”2、仅指稷和黍而言。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·汶水》:“土人悉以种麦,云此丘不宜殖稷黍而宜麦,齐人相承以殖之。”
大田(佚名)
以其骍黑,与其黍稷。以享以祀,以介景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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