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:从爪从冖从又(右手)。〈动〉;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象两手中间有一只舟,表示传递东西。本义:接受;承受。;(与“攻”相对)
言: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下面是舌字,下面一横表示言从舌出。言是张口伸舌讲话的象形。从言的字与说话或道德有关。本义说,说话;直言曰言,论难曰语。--《说文》;志以发言。--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七年》;志以定言。--《左传·昭公九年》;国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--《国语·周语上》;言,心声也。--《法言·问神》;言,口之利也。--《墨子经》;言者所以在意。--《庄子·外物》;具言所闻。--晋·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;趋机而言。--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
载:词语中“载”字有载物或有承载之意、有又、有的时候。如:载歌载舞(又、有之意)、载客(承载之意):词语中“载”字有记录或年的意思时。如:刊载(记录)、一年半载(年)。
之:《说文解字》:“之,出也。象艸过屮,枝茎益大,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凡之之属皆从之,止而切。”段《注》:“引申之义为往,《释诂》:‘之往是也。’按:之有训为‘此’者。
受之:注释(1):指承受天命。诗句:昊天有成命,二后受之。成王不敢康,夙夜基命宥密。於缉熙!单厥心,肆其靖之。出自:《昊天有成命》诗经
载言:1、谓记录国家盟会之辞。后亦泛指记录史事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史载笔,士载言。”郑玄注:“言,谓会同盟要之辞。”陈澔集说:“言,谓盟会之辞。”唐刘知几《<史通>序》:“自惟歷事二主,从官两京,遍居司籍之曹,久处载言之职。”按,“载言之职”谓史官。
彤弓(佚名)
彤弓弨兮,受言载之。我有嘉宾,中心喜之。钟鼓既设,一朝右之。彤弓弨兮,受言櫜之。我有嘉宾,中心好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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