贻:1.赠送2.遗留
我:会意。从戈,从戈。我表示兵器。甲骨文字形象兵器形。本义兵器。基本义第一人称代词;自称;自己;我,施身自谓也。--《说文》;观我生。--《易·观卦》;万物皆备于我矣。--《孟子·尽心上》;又如我行(我这里);我身(我自己;我这个人);我咱(我自。我,我自己);我见犹怜(形容女子容貌姿态美丽动人);我家(自己。我们家);我侬(方言。我)--按上古时代,吾;和我在语法上有分别。吾不用于动词后面作为宾语;今者吾丧我。--《庄子》
佩:会意。从人凡巾。本义系在衣带上的装饰品;佩,大带佩也。--《说文》;青青子佩。--《诗·郑风·子衿》;共王之服玉佩玉。--《周礼·王府》。注王之所带者。;遗余佩兮澧浦。--《楚辞·湘君》;又如佩玖(作佩饰用的浅黑色美石);佩玦(有缺口的环形佩玉);佩珂(用黄黑色玉石制成的佩饰);佩衽(佩玉和衣襟;姓;佩;佩带,把徽章、符号、手枪等戴在或挂在胸前、臂上、肩上或腰间;佩之金玦。--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
玖:原意是像玉一样的浅黑色石头。现基本用法是数目字“九”的大写形式。多用于票证、账目等。
佩玖:1、作佩饰用的浅黑色美石。《诗·王风·丘中有麻》:“彼留之子,遗我佩玖。”毛传:“玖,石次玉者。”汉王逸《九思·逢尤》:“握佩玖兮中路躇,羡咎繇兮建典謨。”
丘中有麻(佚名)
彼留之子,贻我佩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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