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:其本义为名词,指未经缔结构造而直接使用的树杈上的原始巢居;后引申为禁止、不要,还可表示不是、非等,以上读作bù;“不”借为“否”时,读fǒu。
可:从;从口。歌的古字,在神;前唱歌,(口),允、肯也。引申为能够、值得、适合。〈动〉;会意。从口,从;(供神之架),表示在神前歌唱。“可”似为“歌”字的古文。;本义:唱2引申义:许可。;许可;同意;准许可字原形在甲骨文中可见(见于“河”字中),为人徒肩挑之形,与服劳役担土挑石有关。可字族(坷、哥、歌等)的基本含义都与服劳役有关。
与:赐予也。一勺为与。”会意字,以一、勺示意,勺即酌,以物与人不问所欲,当斟酌而与之。与的本义为“赐予”,为实词。虚词“与”是假借字,可作介词、连词和副词。作连词的“与”,从先秦至现在没有大的变化。介词“与”,唐宋以后又产生了新义,如“使”“将”等义,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又消失了。副词“与”是“举”的通假字,也是多音字。
处:(繁体字处)形声。繁体字从虍,从処,処亦声。“処”意为“在茶几旁”。“虍”指虎皮,意为“保护”,引申为“安全”。“虍”与“処”联合起来表示“安享饮食”。本义:安享饮食。转义:安乐窝。
不可:1、不可以;不可能。《公羊传·文公九年》:“缘民臣之心,不可一日无君;缘终始之义,一年不二君。”三国魏嵇康《释私论》:“或谗言似信,不可谓有诚;激盗似忠,不可谓无私。”前蜀韦庄《章台夜思》诗:“乡书不可寄,秋雁又南迴。”沈从文《从文自传·我的家庭》:“爸爸十岁的时候,家中就为他请了个武术教师同老塾师,学习作将军所不可少的技术与学识。”2、不答应;不准许。《穀梁传·昭公三十一年》:“晋侯使荀櫟唁公於乾侯。唁公不得入於鲁也,曰:‘既为君言之矣,不可者意如也。’”范宁注:“言己已告鲁求纳君,唯意如不肯。”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:“诚得劫秦王,使悉反诸侯侵地,若曹沫之与齐桓公,则大善矣;则不可,因而刺杀之。”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四:“﹝大驾﹞幸明州时,吕相欲并从官听自便,高宗不可,乃止。”3、不轻易赞同或遵奉。宋无名氏《儒林公议》卷下:“臣窃谓仲淹秉朴忠之心,怀直谅之节……观其临事不可,言必忤上,竭忠奉国,夫岂私其身哉?”4、谓不符合,不称。元尚仲贤《柳毅传书·楔子》:“早是我受不过狠毒的儿夫气,更那堪不可公婆意!”5、犹不堪。宋苏轼《九日黄楼作》诗:“去年重阳不可説,南城夜半千謳发。水穿城下作雷鸣,泥满城头飞雨滑。”6、指缺点、过错。宋王安石《别少述》诗:“子今此去来何时,后有不可谁予规?”7、与“非”连用,“非……不可”,表示必须或一定。郭小川《昆仑行》诗三:“我却有个不解的难题,非问问他们不可。”
与处:注释(1):共处,相处。诗句:黄鸟黄鸟,无集于栩,无啄我黍。此邦之人,不可与处。言旋言归,复我诸父。出自:《黄鸟》诗经
不与:1、不给。《文选.卢谌.览古诗》:「与之将见卖,不与恐致患。」《三国演义.第六回》:「衮州太守刘岱,问东郡太守乔瑁借粮。瑁推辞不与,岱引军突入瑁营,杀死乔瑁,尽降其众。」不和、不相与。《文选.王融.三月三日曲水诗序》:「至如夏后,两龙载驱,璿台之上,穆满八骏,如舞瑶水之阴。亦有飨云,固不与万民共也。」。
不处:1、不停留。《孙子·军争》:“卷甲而趋,日夜不处。”《汉书·叙传上》:“浑元运物,流不处兮。”颜师古注:“处,止也。”2、不据有;不居。《论语·里仁》:“富与贵,是人之所欲也;不以其道得之,不处也。”唐韩愈《顺宗实录五》:“功成不处,褰裳去之。”3、不能安居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,封圻之内勤劳不处,二者之咎,皆自於朕之德薄而不能达远也。”颜师古注:“不处者,不获安居。”
可不:1、岂不;难道不。元李寿卿《伍员吹箫》第一折:“报与伍员知道,可不好也!”元郑廷玉《后庭花》第二折:“王庆你可不听见!”2、见“可不是”。
小雅·黄鸟(佚名)
此邦之人,不可与处。言旋言归,复我诸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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