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:会意。字从尸从氏。“尸”意为“身体不动弹”,引申为“不迁徙”。“氏”意为“国族”、“族”。“尸”与“氏”联合起来表示“本地常住人口”、“土著”。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农民,有工民。《注》德能居位曰士;辟土植谷曰农;巧心劳手成器物曰工;通财货曰商。——《谷梁传·成元年》可用作姓氏。
之:《说文解字》:“之,出也。象艸过屮,枝茎益大,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凡之之属皆从之,止而切。”段《注》:“引申之义为往,《释诂》:‘之往是也。’按:之有训为‘此’者。
回:《唐韵》戸恢切《集韵》《韵会》《正韵》胡隈切,
遹:遵循。多用于人名。
回遹:1、邪僻;曲折。《诗·小雅·小旻》:“谋犹回遹,何日斯沮。”毛传:“回,邪;遹,僻。”宋李纲《闻山东盗感而赋诗》:“人谋自回遹,天意詎不仁。”章炳麟《排满平议》:“至其言展转相杀復仇无已者,斯尤回遹之辞。”2、用以指奸邪之人。宋曾巩《祭欧阳少师文》:“諫垣抗议,气震回遹。”3、犹回荡。明方孝孺《宋五公·司马温公》诗:“羣邪竞迴遹,善政恣纷扰。”
回民:回民 Huímín 回族人。
桑柔(佚名)
如云不克。民之回遹,职竞用力。民之未戾,职盗为寇。凉曰不可,覆背善詈。虽曰匪予,既作尔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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