兽之所同

『兽之所同』出自先秦佚名的《吉日》,诗句拼音为shòu zhī suǒ tóng,诗句声调:去声阴平上声阳平,诗句平仄:仄平仄平。

『兽之所同』诗句汉字解释:

兽:象形。小篆字形。上象耳,中象头,下象足踩地。兽本是禽兽的总称。古另有玣字,指捕捉禽兽的活动。二字通用。本义禽兽的总称;四足的哺乳动物,多指野兽;兽,守备者。--《说文》;四足而毛谓之兽。--《尔雅·释鸟》;兽毛虫总号。--《释兽释文》。按,兽中可畜养者则曰兽。;兽,狐狼之属。--《周礼·庭氏》注;大兽公之。--《周礼·兽人》;搏兽于敖。--《诗·小雅·车攻》;猛兽步高岗。--曹操《却东西门行》;兽同足者而俱行。--《战国策·齐策》;山有猛兽。--《淮南子·说山训》

之:《说文解字》:“之,出也。象艸过屮,枝茎益大,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凡之之属皆从之,止而切。”段《注》:“引申之义为往,《释诂》:‘之往是也。’按:之有训为‘此’者。

所:该字有以下意思:;处,地方:住~。2.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。3.量词。4.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。5.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。6.姓氏。

同:有、两个读音,同意为相同参与聚集之意。在“胡同”一词中,。

『兽之所同』诗句词语解释:

所之:1、所去的地方。《晋书·隐逸传·孟陋》:“时或弋钓,孤兴独归,虽家人亦不知其所之也。”唐杜牧《题桐叶》诗:“三吴烟水平生念,寧向閒人道所之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二五回:“宫之奇尽族而行,不言所之。”

『兽之所同』古诗词出处:

吉日(佚名)

既差我马。兽之所同,麀鹿麌麌。漆沮之从,天子之所。瞻彼中原,其祁孔有。儦儦俟俟,或群或友。悉率左右

出自『吉日』的句子:

吉日维戊 既伯既祷 升彼大阜 从其群丑 吉日庚午 既差我马 兽之所同 麀鹿麌麌 漆沮之从 天子之所 瞻彼中原 其祁孔有 儦儦俟俟 或群或友 悉率左右 以燕天子 既张我弓 既挟我矢 发彼小豝 殪此大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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