舍:放在一边;丢开;捨,释也。从手,舍声。--《说文》;捨,置也。--《广雅》;舍车而徒。--《易·贲》;又如舍手(放开手;放下手);舍置(丢开);舍脸(沉下脸;放弃;舍弃;万物捨此而求生。--《老子》注经传多以舍为之;不如舍。--《易·屯》;舍命不渝。--《诗·郑风·羔裘》;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。--《论语·子罕》;求则得之,舍者失之。--《孟子·告子上》;管仲之取舍,非周公旦未可知也。--《韩非子·难二》;而操舍鞍马,仗舟楫,与吴越争衡。--《资治通鉴》
彼:本义:与所据相对者。衍义:引申指“他、对方”。如:知己知彼、彼此。衍义:又用作姓
有:字既为“又”的通假字,还可以作为为哲学名词来理解的,词义也很丰富,可表存在,所属,发生等词义。可为动词、形容词、副词等词性。
罪:原字为辠,犯法也。从辛从自,言辠人蹙鼻苦辛之忧。秦以辠似皇字,改为罪。辠〈名〉;会意。从辛,从自,言罪人蹙鼻苦辛之忧,自亦声。本义:作恶或犯法的行为。;辠,犯法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秦以辠似皇字,改用罪。宗教上的罪,是指一种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或者实施了这种行为的状态。通常这种行为准则由一个神(如亚伯拉罕诸教中的天主;上帝、神;真主)来裁定。圣经中的罪,指违反耶和华的旨意,即违背良心所犯的错,以及承认人一出生就会犯错(罪)。法律上的罪,是做出违法的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,是不全同于道德、宗教、习俗的罪恶。犯罪之人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犯人或犯罪分子。研究犯罪的学科称为犯罪学。
有罪:1、有犯法的行为。亦指有犯法行为的人。《书·皋陶谟》:“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。”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臣闻絳之志,有事不避难,有罪不避刑,其将来辞。”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盖闻有功不赏,有罪不诛,虽唐虞犹不能化天下。”2、有过错。古华《芙蓉镇》第一章五:“桂桂心里好反悔,把自己的女人惹哭了,有罪。”3、表示失敬陪礼之辞。《快心编二集》第九回:“昨日有罪极了,又累白老爹走了两遭,叫老婢置身无地。”
雨无正(佚名)
弗虑弗图。舍彼有罪,既伏其辜。若此无罪,沦胥以铺。周宗既灭,靡所止戾。正大夫离居,莫知我勚。三事大
小弁(佚名)
析薪扡矣。舍彼有罪,予之佗矣。莫高匪山,莫浚匪泉。君子无易由言,耳属于垣。无逝我梁,无发我笱。我躬
Copyright © 2023 起名录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