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:此字始见于西周金文,形声字,古字形从糸隹声。维的本义是系物的大绳。作动词表示系、联结,由系、联结引申为保全、保持。古代又常用作语气词,放于句首或居中。
民:会意。字从尸从氏。“尸”意为“身体不动弹”,引申为“不迁徙”。“氏”意为“国族”、“族”。“尸”与“氏”联合起来表示“本地常住人口”、“土著”。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农民,有工民。《注》德能居位曰士;辟土植谷曰农;巧心劳手成器物曰工;通财货曰商。——《谷梁传·成元年》可用作姓氏。
所:该字有以下意思:;处,地方:住~。2.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。3.量词。4.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。5.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。6.姓氏。
止:停止,不再前进的意思。止,一只脚,脚趾朝上、脚后跟朝下,停止前行。一前一后两个脚印为一步,后面的脚不再前进,只剩下前面的脚印了,就是止了。止,表示停住不动,拦阻,使停住,古同“趾”,脚;脚趾头。周代以八尺为一步,秦代以六尺为一步。半步为武。武取“止、戈”二字组合,取其“半步为安全范畴“的意思。尺(尺骨),以人体小臂长为一尺。半步,即一腿之距。
维民所止:1、维民所止,读作wéimínsuǒzhǐ,汉语成语,意思是都邑周边千里远,都是商民居住地。出自《诗经·玄鸟》,原文是“邦畿千里,维民所止”。“
民所:1、犹民间。《管子·内业》:“道满天下,普在民所,民不能知也。”
所止:1、所居之地。《诗·商颂·玄鸟》:“邦畿千里,维民所止。”《太平广记》卷二六五引唐丁用晦《芝田录》:“又问弟知白员外所止否?”2、所到之地。汉枚乘《上书谏吴王》:“然其所止,百步之内耳。”
玄鸟(佚名)
邦畿千里,维民所止,肇域彼四海。四海来假,来假祁祁。景员维河。殷受命咸宜,百禄是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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