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:从爪从冖从又(右手)。〈动〉;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象两手中间有一只舟,表示传递东西。本义:接受;承受。;(与“攻”相对)
禄:1.古代称官吏的俸给2.姓。
于:于是迂、纡的本字,本义为曲折。较早的字是在“干”的旁边有一条迂曲的线,行路时要绕着走。“于”;,从古代就有这个字了,只是和现在的意思不同,属古今异义。“于”不是“於”的简体字(《简化字总表》、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都没有规定“於”简化为“于”,《新华字典》对“於”的解释是“同于”),“于”、“於”多数情况相通,但“于”并不能代替“於”的全部意义,“於”也并不能代替“于”的全部意义。同时“于”也是一个姓氏,但不同于“於”姓。常见于文言文中。
天:会意。甲骨文字形。下面是个正面的人形(大),上面指出是人头,小篆变成一横。本义人的头顶;天,颠也。…颠者,人之顶也。以为凡高之称。--《说文解字注》;又如天灵(人或其他动物的头顶骨);天灵盖(头顶骨;古代的墨刑。在额头上刺字的刑罚;天,刑名。剠凿其额曰天。--《集韵》;《其人天且劓。--《易·睽卦》。虞注黥额为天。;天空;天,至高无上。--《说文》;天,气也。--《论衡·谈天》;形天与帝至此争神,帝断其首。--《神话四则·形天》
受禄:1、接受福祉。《诗·大雅·假乐》:“宜民宜人,受禄于天。”郑玄笺:“安民官人,皆得其宜,以受福禄於天。”2、接受俸禄。《礼记·表记》:“是故君有责于其臣,臣有死于其言,故其受禄不诬,其受罪益寡。”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:“臣居官为长,不与吏让位;受禄为多,不与下分利。”宋秦观《谢及第启》:“技莫能効,初如不战而屈人;名宦亟成,更类无功而受禄。”3、授予俸禄。汉张衡《应间》:“度德拜爵,量绩受禄。”
天禄:1、天赐的福禄。《书·大禹谟》:“四海困穷,天禄永终。”后常指帝位。《后汉书·桓帝纪赞》:“桓自宗支,越躋天禄。”《周书·宣帝纪》:“帝王之量,未肃而成;天禄之期,不谋已至。”唐张说《邺都引》:“君不见魏武草创争天禄,羣雄睚眦相驰逐。”2、俸禄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:“弗与共天位也,弗与治天职也,弗与食天禄也。”唐李复言《续玄怪录·定婚店》:“此人命当食天禄,因子而食邑,庸可煞乎?”元汤式《醉高歌带绣鞋红·送大本之任》曲:“老母亲賸飡天禄,新夫人稳坐香车。”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太平天囯·天朝田亩制度》:“功勋等臣世食天禄,其后来归从者,每军每家设一人为伍卒。”3、传说中兽名。汉代多以石雕其形以为饰。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“復修玉堂殿,铸铜人四,黄钟四,及天禄、虾蟆。”李贤注:“天禄,兽也……今邓州南阳县北有宗资碑,旁有两石兽,鐫其膊一曰天禄,一曰辟邪。据此,即天禄、辟邪并兽名也。汉有天禄阁,亦因兽以立名。”宋沉括《梦溪笔谈·异事》:“至和中,交趾献麟,如牛而大,通身皆大鳞,首有一角。考之记传,与麟不类,当时有谓之山犀者,然犀不言有鳞……今以予观之,殆天禄也。”4、汉代阁名。后亦通称皇家藏书之所。唐杨炯《浑天赋》:“冯唐入於郎署也,两君而未识;扬雄在於天禄也,三代而不迁。”明徐渭《芸阁校书篇》诗:“他年在天禄,羞与俗人同。”清严有禧《漱华随笔·采访遗方》:“不拘抄本刻本,随时进呈,以广石渠天禄之储。”参见“天禄阁”。5、酒的代称。语出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酒者,天之美禄。”宋苏轼《桂酒颂》序:“东坡先生曰:酒,天禄也。其成坏美恶,世以兆主人之吉凶,吾得此,岂非天哉!”
假乐(佚名)
宜民宜人。受禄于天,保右命之,自天申之。千禄百福,子孙千亿。穆穆皇皇,宜君宜王。不愆不忘,率由旧章
嘏辞(佚名)
来女孝孙。使女受禄于天。宜稼于田。眉寿万年。笏替引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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